成都医学院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指导教工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和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进机关党委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支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联系,加强机关党委对机关各党支部的指导、督查工作,全面提升机关党建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与整体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成都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师生党支部的实施意见(试行)》(成医委〔2018〕60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责任分工
机关党委书记:全面负责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工作。联系指导机关党委教工第十一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和机关党委退休教工第二党支部(市区)。
组织委员:主要负责指导机关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机关党委教工第五党支部(科技处、四川养老与老年健康协同创新中心)。
宣传委员兼统战委员:主要负责指导机关宣传教育及统战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机关党委教工第二党支部(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校工会)和机关党委教工第七党支部(基建工程处、计划财务处)。
纪检委员兼生活委员:主要负责指导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和法纪教育,违纪处理及机关作风建设、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机关党委教工第三党支部(纪检监察处、审计处、武装部·保卫处、人事处)和机关党委退休教工第一党支部(校区)。
学习委员兼保密委员:主要负责指导机关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和党务知识学习、对外交流、以及保密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机关党委教工第一党支部(党办·院办)和机关党委教工第八党支部(图书馆)。
青年委员兼保卫委员:主要负责指导机关青年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以及机关综合治理、安全维稳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机关党委教工第六党支部(学生处、团委)和机关党委教工第九党支部(后勤处)。
文体委员兼群众委员:主要负责指导机关文体活动以及机关工会、教代会、女职工等方面的工作。联系指导机关党委教工第四党支部(教务处、国有资产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发规处)和机关党委教工第十党支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学报编辑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机关党委与所属各部门班子成员、教职员工的直接联系,深入机关各部(处)、深入教职工学习生活一线,全面掌握基层工作状况和校情民意,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加强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与基层党支部的联系。深入支部,研究解决各支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帮助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做好党建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机关党委班子成员的群众意识,带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决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具体要求
1、机关党委每位委员须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熟悉党支部的人员和工作情况,到所联系的党支部参加活动、指导工作或上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
2、党委委员要指导、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等工作。每年听取联系党支部关于支部组织生活、发展党员等工作情况的汇报不少于2次,与所联系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
3、深入所联系支部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其思想状况,听取其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解决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机关党委每位委员须在联系党支部范围内确定2-3名联系对象,每年与联系对象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经常性关心、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进一步拓展机关党委联系党员和教职员工的途径,畅通党员、教职员工表达意愿的渠道,切实解决党员、教职员工的合理诉求,凝聚人心,夯实党建基础、促进作风养成,形成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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