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四川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中共成都医学院委员会
成医委组函〔2016〕11号
关于评选推荐四川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推荐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16〕24号)要求,学校将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参加四川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在学校正式党员中评选产生;
2、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校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组织员、党务工作人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中评选产生;
3、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学校二级党组织中评选产生。
学校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密切联系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
4、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推动党建工作为中心大局保障有力。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3、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脱贫攻坚、依法治省、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二级党组织及党支部、党务部门在党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校党委审查后报省委教育工委审定。各二级党组织分别推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由学校党委组织召开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听取汇报,结合日常工作和群众意见,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由学校党委报省委教育工委审定。
评选推荐工作要广泛征求意见,对评选推荐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要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征求校纪委的意见。
四、评选纪律和要求
(一)从严审核把关。要严把标准关,坚持优中选优,严格对照推荐评选的条件和要求,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比选、严格考察。要严把审核关,对有举报反映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调查清楚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要严把廉洁关,对廉洁、作风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各个方面经得起检验。
(二)严肃推选纪律。要深刻汲取南充拉票贿选案中表彰评优违纪违法的教训,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推选程序步骤,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坚决防止推荐评选中的拉票贿选和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三)抓好学习宣传。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注重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弘扬正气、树立标杆、创先争优的过程,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在全社会营造敬业奉献、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材料报送。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附填表说明和有关要求,及时报送以下推荐材料:
1、推荐工作简要情况报告。
2、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填写《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附件1)和《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附件2);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填写《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登记表》(附件3)。
3、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需交个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
4、推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分别准备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5月3日17: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组织部。
联系人:薛聪,联系电话:62739060。
附件:1、《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
2、《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
3、《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登记表》
中共成都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
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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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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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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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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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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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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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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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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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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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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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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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可控制在200-300字,由通知要求上报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要凝练准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鲜活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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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党委、总支(支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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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党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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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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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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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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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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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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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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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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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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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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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党务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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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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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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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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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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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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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可控制在200-300字,由通知要求上报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要凝练准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鲜活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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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党委、总支(支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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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党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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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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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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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登记表
| 党组织名称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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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组织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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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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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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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字数可控制在200-300字,由通知要求上报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缩写而成,要凝练准确、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鲜活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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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党委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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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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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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